关于对出口拼箱货物统一装箱的通知

  各货主、货代:

    根据海关总署监发[2006]549号文件规定,大东港海关决定对拼箱货物的监管按集装箱为单元进行管理和统一时间查验.我司根据海关会议精神,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货物范围:同一集装箱承装出口货物对应多份报关单(即两家以上发货人时)组织的拼箱货物;但多家发货人以同一核销单报关的除外,只限周二和周四航次;

  2、 拼箱货物到辽东场站统一入库,在海关规定的时间下午13:30-14:30之间进行统一查验、装箱;

  3、 查验方法:报关人、代理集全部报关单时海关查验;

  4、 收费标准:凡入库仓储、装箱、查验的货物辽东场站收费10元/立方米;

  5、 运作时间:2006年12月19日(1085航次)开始执行。

  特此通知!

  谢谢合作!

                                                                 丹东国际航运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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